作为一名就读于武汉国内某一流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的苦逼法学僧,每日都在数不尽的法条和司法解释的夹缝中生存,刚刚跨过高考的海洋,接着就自觉一脚踩进了三年后的法考(当然我入学时还叫司考)的泥潭。娱乐时间倒不说完全没有,但相比旁边不少兄弟院系,压力还是不言而喻的。平日里休闲时间本来就短而零碎,加上武汉“每天不一样”的鬼天气的助攻,大家压根不爱出门玩耍。于是乎,游戏,成为我们大部分人的第一休闲方法。
又是一个星期五,和刚刚脱离行政法苦海的同舍基友,到校内一家还过得去的小餐厅,庆祝又活过了一周。不知道聊到什么,忽然一平时经常和我一起打当时还比较火的CODOL的哥们阿康说:“你说,腾讯改我枪械指数,这算什么行为?有用户同意吗?”
说到这个,大家就忍不住开始大吐苦水,像解放初期批斗地主一样狠骂以腾讯为首的各大游戏运营商,痛斥各大厂商务各种瞎改参数,各种乱改人物的行为。当时一位室友阿豪反映特别强烈,当时他玩某竞速类游戏,结果厂商把自己原本喜爱的游戏人物呀、道具呀,改得面目全非,当时氪金买的好几款赛车道具,一刀统统从保时捷削成变成隔壁村大麻子的二手拖拉机。当然我也不例外,当时CODOL中有一把蛮强力的枪叫M4-T,但是学生党没时间练等级,攒了两星期钱忍痛氪金买下来了,结果腾讯爸爸大手一挥,直接把它砍进冷宫。当时还是个学生的我心疼不已。
曾经的神器,现在的垃圾
某位比较佛系、平日不对游戏感冒的舍友阿杨插话道:“这腾讯毕竟是个大公司,总不会连这点东西都没意识到吧,用户协议里总得有写。”
于是乎,四个“热爱学习”的法学僧便开始钻研鹅厂的用户协议,果然,在官网底栏的《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我们在§ 4.8发现:“您充分理解并同意:为更好地向用户提供腾讯游戏服务,腾讯有权对游戏中的任何内容或构成元素等作出调整、更新或优化(包括但不限于您购买或正在使用的角色、游戏装备及其他游戏道具的美术设计、性能及相关数值设置等作出调整、更新或优化等)。且如腾讯做出相应调整、更新或优化的,您同意不会因此追究腾讯的任何法律责任。”同时我们还发现其他条款,比如什么发现bug冻结,解不解、什么时候解听他的,还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掌握用户信息可以由鹅厂和第三方推送广告……结果我们越看越气,这不摆明是霸王条款?不管是不是,起码当时一腔热血而具有丰富而朴素法感情的我们就是这么想的,毕竟《合同法》第四十条写到:“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腾讯的做法直接抹杀了用户的申诉和起诉权利。同时,我们也强烈认为,腾讯的做法侵犯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还一句话就想合法收集用户信息给自己和第三方做营销,简直无视消法的存在。
倒是佛系的阿杨还比较“清醒”,他提出:针对修改游戏参数的行为,出于平衡游戏的需求,为玩家提供更好的游戏环境,运营者修改参数是合理并应允许的;至于所谓第三方,腾讯强调“合作第三方”,也不好界定属于何种类型。我也不依不饶,玩家购买某道具或装备,看重的就是这个服务的整体,从外观到内在参数,提出既然腾讯单方面修改服务,那么应该予以玩家补偿方案,最好的方法就是允许玩家就使用中的道具装备,按照折价退款。至于所谓“合作第三方”,无论如何是何种第三方,哪怕是自家子公司和工作室也不能交换使用,天美组收集的不能给光子组使用。
那一天可能是我们几个在正式执业之前,应用法律最多的一天,甚至考试前开夜车也没有这么夸张,从民法通则到合同法,从竞争法到消费者保护法,甚至扯到国际贸易服务。虽然最后,我们没有讨论出什么所以然,也没有提起一个没有胜算的诉讼,但却影响我们养成一个良好习惯:在游戏中找法律。
没几天,刚刚上完刑法的我在宿舍看见阿康在打gta5,心想,这小子又睡懒觉翘课打游戏了,想起刚刚上完的刑法,我冷不丁来一句:请从我国现行刑法的总则部分和分则部分出发,分析人物的行为。”
阿康是趁着gta5史低之时入手的,还没有通关单人,刚刚才控制老崔等人“干票大的”。他回头看了看我,推了推黑框眼镜,仿佛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半响才说:“梁哥,放过我吧,下次我一定上课。”我顺势嘲讽他:“你看你,昨天还叫我喊你起床,今天就成这球样了。”结果阿康这狡黠的家伙嘿嘿地反问一句:“那要不你先分析一下呗。”
傻眼了,居然被这小子套路。本人成绩不算上佳,但好歹平时认真学习,重要课程从不翘课,于是我也推了推鼻梁上面不存在的黑框眼镜,故作老道地分析说:“你看呀,那家伙欠道上的钱,结果人家扔支抢,以老婆兄弟性命要挟去抢劫。这是什么?典型的胁从犯,但是不构成其行为为犯罪的阻却事由,因为他本身可以选择寻求公力救济——当然游戏中由于自己有锅在身不行,这不是理由哈,我们守法公民哪会有这样的顾忌……”学艺不精的我居然娓娓道来个中道理,连我自己都被吓尿了,也不知道自己说的对不对,反正阿康是听得摇头晃脑,直恭维我。
和谐游戏gta5,我同学最后电脑带不起,人工申诉退款居然成功了,steam退款政策也是一个很有趣的法律话题
也是因为这件事,我们宿舍彻底成为了一个“在游戏里抬杠”的戏精,别人可能挑的刺是哪家土豆又买游戏送bug,哪家青蛙又不听牛顿的话上天了,而我们直接抬起了法律的大杠。不仅仅是针对游戏内容,厂商在现实世界的行为也不能幸免。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当时守望先锋推出“国王行动”活动,当时我们就守望先锋组织的合法性、行动的合法性进行“坦诚而深入”的交流。当时作为屁股中毒的病人的我,首先提出了这个问题,恰巧当时宿舍四人都在,于是我们就这个问题组成四人“专家组”进行深度讨论。虽然守望先锋游戏是建立在一个架空的世界,但是其编年史反映他是基于现实世界想象的“近未来”场景,因而,刚刚接触国际法的小子,俨然组成了一个瘸脚的联合国安理会。从联合国宪章对主权国家的规定、到国际反恐合作相关条文解释守望先锋的合法性,再用比较法的角度分析守望先锋(包括暗影守望)组织与维和部队的联系,再从《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外层空间条约》分析各位英雄的行为,甚至讨论76在短片中的行为是否合法……可谓丧心病狂。虽然带有闲扯的因素,但说实话确实挖掘了不少有趣的问题,比如D.VA的机甲采取核动力推动还到处扔核爆,是否符合相关国际公约。况且,我院老师素以能编故事出名,一张卷子用现编的小故事串起来也不是没试过,指不定国际法老师爱玩守望,用守望编个题目,到时我们就血赚了。
“国王行动”同样于今年开启,但是现在的我已经没有那么多时间玩游戏了
士兵76,你因违反墨西哥边境管理相关法令、刑法令和社会治安法令被逮捕了
对于我们这些法学僧来说,电子游戏给我们带来的乐趣,远远不止游戏本身。能在游戏中找到与自己专业知识的共鸣,更能让我们沉醉其中,甚至,我们也会爱屋及乌地关注游戏产业在现实中的法律问题,说实话,我们都不是硬核玩家,但说起在玩家中最能在游戏挑法律的刺,或者解述现实中的法律问题的,我们绝对能占前排。像逆转裁判这样的纯(伪)法律推理文字游戏,其实是我们最不欣赏的。法律在游戏里有一席之地,但是就像每个法线贴图一样,是镶嵌在游戏剧情的内核,不是可以用浅显的外在形式表现的。
我一度希望未来能成为法律界里研究游戏的学者,希望未来法律界能像“网络法”“音乐法”“时尚法”一样以一个行业命名“游戏法”——相比于法律教育中的乌托邦,我国游戏产业界的法律问题重重,版权的尊重,用户的权益,市场的规制,行政的管制……林林种种问题看起来都是小事,看起来都可以依靠其他部门法解决,事实上,这些小问题就是制约中国游戏业发展的障碍,小问题又如滚雪球一般化为大问题,最后成为压死游戏产业的其中一根稻草。最近热炒的“王者荣耀手机歧视性优化”,也是我们法科学生间比较关注的问题,姑且不论是真是假,单从市场竞争法、民事诉讼可行性等方面均具有很大的讨论空间。希望有一天,看似与游戏离得很远的法学僧,也能为中国游戏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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