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小时候的我可以说是玩着各种游戏长大,喜欢游戏到了中毒上瘾的程度,但是直到2013年进入游戏行业之前,我也从来没想过如今能成为一个游戏开发者,能让别人玩到自己设计的游戏。这次借着机会写点东西,也算是为自己找找回忆吧,我先来个抛砖引玉,愿大家一起回想过去的美好时光。
我与游戏的不解之缘应该从学前班就开始了。在亲戚家,我见到了人生中第一款电子游戏——FC的《魂斗罗》。那时候完全不明白该怎么玩呀,只觉得能控制这个小人开枪,跳来跳去的很有意思。到我上了小学的时候,FC红白机已经在市面上普及开来,家境不错的小伙伴基本都入手了,我小叔(就是我爸最小的弟弟)也整了一个,天天拿着枪打鸭子。。。而我爸妈觉得玩物丧志,就没给我买,后来事实证明他们还是图样图森破了,因为没过多久,一件神器横空出世,可以说影响了708090三代人都不足为过,它的名字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象征——没错,就是小霸王学习机。其实小霸王学习机刚推出的时候确实是用来学习的,人家本着“寓教于乐、望子成龙”的宗旨,自带的卡带都是教你如何学习使用电脑的,比如五笔打字、英语词霸等,我爸妈也在被这个口号忽悠下给我买了一台回来。由于我当时在课外特长班报的是微机,所以一开始我确实认认真真地来学习,盲打、五笔、英语,都是在这个时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英语,我真的特别喜欢英语词霸这个卡带,哪怕有很多单词当时都看不懂,但做起题来还是觉得很有意思。
关于学习的事就一笔带过吧,后来,我们很快发现学习机不仅能用来学习,还可以玩游戏!其实这个道理一开始就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不能玩游戏,它干嘛要配两个手柄呢?!我爸妈后悔得直想剁手(其实并没有),但反正都买了,玩就玩吧,也幸亏我小学时成绩还不错(是的,咱曾经也是学霸),所以爸妈对我玩游戏的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下子,新世界的大门在我面前戛然打开,我没过多久就成为了我们市最大的卡带租售点的熟客。现在想想,这些老板也是蛮会做生意的,对玩家来说,租卡比买卡实惠多了,一天花不了几个钱,就可以玩到各种不同的卡带,有的店还推出包月制度,你一个月花点固定金额的钱,当月就可以随便玩所有的卡带,而且在你包月结束后还会送你一盘卡带,你自己挑(当然不能太贵)。简直不要太爽。
那时候我所有的周末几乎都用来打游戏了。我家有着每周日得去我爷爷家聚一次的传统,从有了小霸王以后,几乎每次去我都是带着它去的,跟我的姐姐们一起玩《松鼠大战》、《忍者神龟》、《双截龙》这种双人过关游戏,真是不亦乐乎。日常在学校的谈资,也逐渐变成了“最近在玩什么游戏”。对了,跟同学交换卡带也是很有乐趣的一件事,因为也有很多游戏是别人玩过但你却没玩过的,这样把资源互换一下,对双方都有好处,没准你就发现了一款让你爱不释手的游戏。那时候每天上学的乐趣就是跟同学换卡了。
如果要我说出最喜欢的一款FC游戏,我是肯定说不出来的,游戏类型这么多,没什么可比性,我喜欢玩的太多了。但如果说能让我百玩不厌的,热血系列绝对算得上No.1。从没见过哪个游戏能集校园、青春、搞笑、暴力、友情、运动这些特征于一身,并且脑洞超大:《热血足球》里有各种奇怪又搞笑的必杀;《热血进行曲》和《热血新纪录》的“把对手都干掉,我们自然就是冠军”的思维;《热血格斗》有各种类型的格斗家,拥有不同技能和组合技,利用不同地图,格斗效果超爽;《热血高校》是躲避球的题材,里面有一关是中国,你看到的话绝对会笑喷!《热血曲棍球》其实是冰球,打起架来相当的燃,进不进球已经不重要了,反正必杀那么难练;《热血足球联盟》把舞台搬到了世界,不仅能见识到世界各国匪夷所思又符合国家特征的必杀,甚至天气都会对比赛产生影响;而集合了以上所有要素、热血系列在FC上的最后一作《热血篮球》把所有细节做到了极致,不论是搞笑的剧情、流畅的操作、每个人都特殊的必杀和格斗技,还是脑洞大开(丧心病狂)的三重篮板、不同场景的特点对比赛的影响(比如有一关是拉斯维加斯,后面是一个巨大的老虎机屏幕,进球时如果正好中奖,得分会翻N倍)、战胜后会得到礼物可以加强属性甚至获得超能力的这些种种设定,都使得这款作品成为了一个经典。在那个一星期换一盘卡带的岁月,给我一盘热血8in1,我能玩上一个夏天都不腻。这就是童年。
上初中之后,FC游戏渐渐玩得少了,因为这时主机界百花齐放,不仅有“黄卡”(FC)、“黑卡”(世嘉MD)、“超任”(SFC),还有新一代主机“土星”(世嘉SS)和“索尼”(索尼PS)出来抢地盘,同时以GB和GBC为代表的掌机也开始来分一杯羹,我一下子陷入了深深的选择困难综合症中,结果我决定去玩街机……
是的你没看错,在那个主机的黄金时代,我去游戏厅玩街机。。一方面,跟我爸妈开始严格把控我玩游戏有关,另一方面,街机便宜啊!我们那儿在我小学时是1块钱10个币,在我初中时是1块钱8个币,跟哥们儿每人带5块钱,3块钱买一堆币玩一天还用不完,出来用剩的钱还能吃个麻辣烫,真是不能再爽。相比之下,游戏房的价格就要高多了,世嘉我记得是3-4块一小时,土星和索尼是5-8块,虽然游戏看起来高大上,但是毕竟我们的钱是从牙缝儿里省出来的,那必须得利益最大化。
在街机厅,围观人群最多的永远是KOF97。高手对决,劈啪一顿按,各种连招华丽飙出,败者要么吊着脸,一言不发地再续一币,要么摇摇头叹口气离开机位;而胜者往往此刻会点上一支烟,眯着眼深吸一口,吐烟的同时潇洒地一甩头发,一脸狂拽炫酷屌炸天的表情。如果围观的人觉得这个胜者水平不咋地,有胜算,基本会抢着来挑战;如果这位是个真·高手,那么观众们一般不敢轻易上,大家都想多观察几局,摸清这货的套路再动手。我基本属于前者。很多时候我打AI打得正来劲,那边突然来一人,啪的就跟我干上了,弄得我老不爽。如果我侥幸把挑战这哥们打败了,那也没完,人家把一堆币往上一排,意思就是哥哥我有的是币,今天就是要干倒你。就算我把人家币打光,那还是没完,观众们有等不及的,那位屁股刚离凳子,这位就坐下了,看我水平不咋地,挑软柿子捏。所以后来我去游戏厅一般都先去玩玩别的,比如《月华剑士》和《饿狼传说》这些一般人都不太多,等到晚上9、10点左右,游戏厅没什么人了才开始玩KOF。那时候痴迷街机痴迷到什么程度呢,不放过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比如我有时晚上说出去洗澡,实际上下了楼骑车就直奔游戏厅,玩一小时左右,然后再去澡堂子,花10分钟冲个澡再回家。幸亏我家离游戏厅和澡堂都近呀,哈哈哈。唉,那会儿发育稍微早点的男生都开始泡姑娘了,我还泡游戏厅,真是活该单身呀。
就这样,我基本错过了主机时代,除了偶尔会去游戏房玩玩那时红到发紫的MD《幽游白书》之外,基本没玩过别的,PS更是没怎么碰过。不过短短一两年之后,一个新的时代——PC时代来临了。但是在说到PC时代之前,这款能让我现在都百玩不厌的《幽游白书》必须要介绍一下。这个游戏在当时流行到什么程度呢?不论你随便走进哪一家卖电子设备的店,都能听到那声“幽游哈哭秀!”,不论你随便去哪个游戏房,10台MD有8台是在玩这个游戏,就是火成这样。为什么呢,一是因为在那时主机上好玩的格斗游戏还不怎么多,就算在街机上火爆如《街霸》、《真人快打》这样的大作在主机上的作品手感也是极差。说真的,我感觉连FC的《忍者神龟格斗》都比这两个大作好得多。二是在九十年代,《幽游白书》可是红透半边天的动漫,借着它巨大的影响力,看过动漫的热血少年们谁不想玩上两把呢?FC上虽然有两款幽白的格斗游戏,一个魔界篇做得很垃圾,一个暗黑武术会篇还算可以,但都无法跟MD的这款游戏相提并论。
所以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人家游戏做得确实好。无论是忠实原著、各具特色的人物技能,还是各种连招、对招、偷灵力的设定,加上最多四人大乱斗、1V2、1V3、2V2闯关等各种新模式,都让我们玩起来就停不下来,从来没玩过这么好玩的格斗游戏啊!那时跟小伙伴们有事没事就钻研新连招,然后那些常去玩的同学把各种牛逼也吹起来了,比如什么在选人界面能选出雷禅啊(雷禅在暗黑武术会篇和仙水篇中根本就没露脸好嘛),还有什么飞影能同时打出三条黑龙波啊(你妹的你告诉我你怎么控制三条龙),说得跟真的似的,很遗憾当时的我太天真单纯,他们吹的牛逼我竟然都信了,还去试了好几次。就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特意去搜了一下,结果看到有人问“怎么调飞影的18条龙啊”,这尼玛也夸张得太离谱了吧哈哈哈,我同学编个3条龙就觉得够离谱了,这哥们被人蒙的,18条,他也能信,简直笑死我了……
在我初中后半段,除了主要去街机厅,就是去电脑房了。那时候基本都是无照经营,开在民宅里,所以我们叫它电脑房。也不知道是谁先兴起的,反正突然间大家的兴趣就都转移到电脑游戏上来了,大概是因为联网这个重要因素吧,那会儿几乎天天放学都去打红警啊,三角洲啊,毁灭公爵什么的,大家时而是对手,时而是队友,捉对厮杀,十分过瘾。
我人生中第一台电脑是我爸的同事送的。那天我自己在家看电视,这叔叔直接带着电脑上门了,二话不说就给我装上了,我都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我爸回来后还把我说了一顿,说别人给你你就要啊?我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不要的理由。后来一想,这算不算受贿啊,我靠?
从此,我开始了流连于各书店,淘换盗版游戏光盘的生涯。在PC普及率还不是很高的时候,盗版光盘也是很贵的,一张8块钱呢,所以我一开始每次去淘碟,收获都不是很大,因为总想尽可能多买一些游戏,于是就去找那些游戏合集,就跟FC的N合一的卡带那种,一张碟里好几个游戏的,但那种合集买回来,往往有几个游戏是有问题的,不是安装不了就是玩不了,又不能拿回去换,所以后来我宁肯买一些游戏数量少,但是看起来质量高点的碟子。后来零花钱变多,甚至可以买好几张CD的一个游戏了,从《风色幻想》2CD到《新绝代双骄》4CD,再到《樱花大战2》的8CD,只要是我看中的游戏就会出手。说到《风色幻想》,当看到包装的时候我就毫不犹豫地买了,谁让我对战棋(美少女)没有抵抗力呢,FC的《超级机器人大战》、《圣火徽章》、MD的《梦幻模拟战》、《光明与黑暗》都百玩不厌。当我一玩起来《风色幻想》时,立马收不住了,虽然人物立绘崩得厉害(但当时也没觉得多丑),但技能华丽,人设到位,再加上自由的转职系统、给力的徽章系统、好玩又强大的魔兽养成系统等等独特的设定,使得我当时玩得废寝忘食,对了,剧情也是很感人的哦。从此我成为了风色系列的粉,直到现在。
渐渐地,光盘越来越便宜,我抽屉里的CD是越来越多,在我已经成为一名淘碟达人的时候,网络时代到来了。之前我们虽然也去电脑房联个红警啊,打个星际啊,看个《帝国时代》电影啊什么的(游戏节奏太慢,一打就是一两个小时),但那都是局域网,顶多只能算一小部分人的自娱自乐。但从我初中末期开始,真正的网络游戏已经悄然兴起,那时我班的不良少年们经常翘课去玩《千年》啊《红月》什么的,但我在看过一次《千年》的画面之后表示没有兴趣,对《红月》里一个装备都七八位数的价格这种不可思议的设定表示更没有兴趣。。这样直到高中,我才正式开始玩我人生中第一款网游《魔力宝贝》。说到魔力,尽管之前已经有相同类型玩法、相同美术风格的《石器时代》占据市场,然而在魔力诞生的时候,石器因为版权问题与外挂问题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魔力凭借优秀的出身(ENIX开发)、清爽的画面、更魔幻的世界观、更符合常规认知的职业系统以及丰富的宠物系统,把石器的大部分市场抢了过来,同时吸引了很多喜欢日式、Q版回合制游戏的玩家。
在这里我要说一下,许多人觉得回合制有什么意思?不就是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呵呵,真是图样图森破啊,单挑确实是那样,但2V2呢?比如对面是一个战士,一个后排法师,你们应该先打哪个?干掉战士的话,你们也残血了,很可能会被法师AOE双杀;去打法师的话,在突进的路上就已经被消耗不少血了,最后有可能也是2换1。再比如对面是一个输出,一个奶妈,应该先打谁?这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2V2尚且如此,5V5呢?10V10呢?所以说,回合制游戏玩的不是操作,而是策略。
回到魔力的话题上,那时我中午不在家吃饭,每天有10块的午饭钱。这笔钱自然而然地就被我省下来买点卡,交网费了。那一段时间,每天中午放了学就直奔网吧,玩一小时,然后回学校买个煎饼果子什么的充饥,扛到晚上放学回家吃饭,有时干脆就不吃午饭。天哪,现在想想,不吃午饭,我那时是怎么熬过来的?虽然我经常上课睡觉吧,但也是会饿醒的呀。在玩了魔力半年之后,因为班上没人跟我一起玩,加上对游戏不了解,人物加点太过随意(打不动人的暴力传教士),导致逐渐对游戏丧失了兴趣。这时班上有人组织去《传奇》新区玩,于是我踏入了《传奇》的大坑。
《传奇》究竟是一款怎样的游戏呢。就算在今天,你去城乡结合部的小网吧,或是三四线城市的网吧去看看,甭管官服私服,八成还是有在玩的。前一阵子《贪玩蓝月》还曝出了几个亿的月流水,惊掉了不少人的下巴。种种现象都说明传奇这个IP还是很有市场的。说这是一种情怀也好,说这是档次低也罢,一款15年前的网络游戏到现在还有人玩,《传奇》确实就跟它的名字一样,就是个传奇。哪里传奇?就四个字:简单粗暴。
什么这个称号那个声望的,不需要。这里只有帮派,加入帮派的目的只有占领沙巴克,占领沙巴克的目的只有——我牛逼,我骄傲,我就是,想炫耀。
什么这个职业那个职业的,不需要。这里就仨职业,爱玩玩不玩滚。然而就是这三种经典的职业组合(战法牧),让无数人趋之若鹜。
什么PK还得去比武场啊擂台的,不需要。除了新手村和城里几小块地方是安全区,剩下的大片大片地图都是战场,你想杀人随时随地可以杀,你可以因为他名字不好听杀他,可以因为他占你东西杀他,可以因为想爆他装备杀他,甚至可以怀疑他是人妖杀他,反正想杀就杀,不需要理由。如果你足够牛逼,连NPC守卫都可以杀。
什么这个药那个药的,不需要。想加血就喝红,想加魔法就喝蓝。想马上加回来,就喝太阳水。战士更简单,只要买红药就行了。
总之,《传奇》的路子就是练练练,刷刷刷,爆爆爆,杀杀杀。不得不说,这个路子是很对大部分男性玩家的胃口的,刷满地图怪时的快感,爆极品装备的兴奋,PK时的刺激,都是当时其他游戏远远不能比拟的。
我跟班上的好基友玩到快40级时,连续遭遇了几件事:一,我们爆出一件极品装备,大概值500块吧,被人抢占了;二,基友的武器值100多块,被我玩死了一次,爆掉了;三,我的号被盗了,找回来后损失惨重。再加上游戏开始变坑,我们心灰意冷,就此退出江湖。
在退出传奇后,我跟基友到处寻找可以替代的游戏,那时新出的网游十有八九我们都玩过,但基本玩两三次就觉得没意思,弃了,也就《奇迹》和《天使》能玩得稍微久一些,但也不超过一星期。高中那时我家楼下的一个网吧是我班的据点,放学之后经常集体出动,二三十人的自行车队浩浩荡荡骑过去,甚是壮观。到了网吧,老板和老板娘一见我们就乐开了花:“来啦。”我们则大呼小叫地开机,进游戏,分伙,开始打。在不玩MMO网游的时候,我们就打CS和《疯狂坦克》,这两个可是全民游戏,连班长动不动都放学跟我们来玩上个把小时。于是在我们找不到好网游,只能大家玩玩局域网游戏的这个时候,另一个神作走进了我们的视线。
如果说90年代的《星际争霸》和《暗黑破坏神》让人们知道了有家游戏公司叫暴雪,那么03年的《魔兽争霸3》(War3)的资料片《冰封王座》则是让全世界玩家彻底记住了暴雪的大名,对非玩家来说,“魔兽”变成了他们耳熟能详的一个词;对玩家来说,“魔兽时代”就这么来临了。如果你喜欢即时战略游戏(RTS),很好,War3作为划时代的RTS,独特的英雄设定与技能、各具特色又互相制约、平衡性极佳的四个种族、不同于星际,强调“少而精”的战斗理念、引人入胜的剧情,绝对够你研究上几年;如果你不喜欢RTS,没关系!基于War3自带的功能强大的地图编辑器(WE)可以满足你的需求,一个地图实际上就是一个新游戏,喜欢玩RPG,就去玩RPG地图;喜欢玩TD,就去玩TD地图;没有喜欢的,你可以自己编一个地图!这才是War3火遍全世界的原因,如果它只是一个单纯的RTS,那么受众面就很窄,就算是电子竞技的首选,但是也只能吸引RTS玩家。但是WE让玩家可以DIY自己喜欢的游戏、可以跟别人分享,这样就大大增加了War3的可玩性,“魔兽时代”可以说是WE带来的效应,而非War3本身。暴雪的算盘打得很精明,毕竟你们再怎么编,都只是我War3的一个地图,要想玩的话,你们还是要先运行War3的,咩哈哈~
就这样,魔兽在大街小巷的网吧里迅速火了起来,不管是玩建造的,玩对战的,玩RPG的,都能在魔兽中找到你想要的类型。跟朋友玩觉得没意思,或是人手不够?那就上浩方对战平台去吧,全国的玩家都在那上面。很不幸,我的RTS水平很菜,玩红警和星际都属于“屯兵框选A过去”这个类型的,基本没什么微操作可言,所以我平时也不怎么玩建造,只跟同学一起玩各种RPG。那时的地图做得基本都不太平衡,不管什么图,剑圣一般都是BUG级的英雄,所以大家一进去都抢剑圣。。而我则喜欢玩熊猫,基本所有的RPG我都用熊猫。我现在还记得高考结束后,我们全班男生去一个网吧几乎包下了整个二楼,前半宿CS,后半宿各种RPG地图,最后玩的是一个TD,我用的熊猫可以无限重生,最后只见满屏幕的怪物围着我喷,电脑已经卡得没法操作……哈哈哈,那个年代真是值得怀念。
War3带给我们这些玩家的巨大影响是难以估量的。有多少人是因为War3开始玩电子游戏的?有多少人是因为War3才关注电子竞技的?有多少人是因为玩了War3,而决心走上游戏开发这条路的?有多少人是因为玩了War3,而把暴雪设立为超越的目标走下去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就算在今天,游戏策划的专业课依然有用到WE,研究它的系统、数值,策划们的考试依然有“用WE设计一款RPG”;就算在今天,依然有人玩着各种画面看起来已经过时的RPG、TD地图;就算在今天,也没有一款RTS作品能超越War3——也许以后永远不会再有了,RTS最辉煌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以后PC也会渐渐被淘汰,我们以后只能在阳光温暖的冬日午后,或是晚霞灿烂的夏日黄昏,倚在门口,坐着板凳,望着正在体验各种VR、AR什么R的儿孙们,对他们,也是对自己,喃喃地说:“曾经,有这么一款游戏……”
上大学之后,我们班的同学大部分都是以前不怎么玩游戏的,没人跟我一起玩魔兽。而他们好不容易摆脱了束缚,很容易就受到了网络游戏的诱惑,于是纷纷玩起了网游。所以受大环境的影响,我又开始玩网游了。
这次我玩的是《梦幻西游》。这是我玩得最认真、最用心、投入最多、也是最后一个MMORPG。因为喜欢战棋和RPG的关系,我对回合制游戏还是很偏爱的。再加上梦幻很多原创的接地气儿的剧情、西游这个当时还没被用烂的IP、色彩明快靓丽,造型卡通可爱的美术、借鉴《魔力宝贝》又加入很多创新的战斗系统和宝宝系统,使得我一下子就沉迷到这个游戏中去。其实网易这时已经有《大话西游2》这个吸金盆在手,拉拢了一批回合制玩家,但是大话2的美术风格不是很讨喜,我看了一会儿觉得眼睛都花了,所以还是选择了梦幻。在随便玩了几个号投石问路之后,我跟寝室老大决定去新区好好玩一下,于是我们同时换到了安徽逍遥津。在这个区我从一开始的运气就不错,在新手时期抓住了个不错的泡泡(一种买不到的稀有宝宝),去建邺城的路上又抓到一只变异小野猪,到了城里转手就卖了15W银子,在同级别的非R玩家里瞬间变身小暴发户,再加上我平时就比较省钱,到了35级立马买了个很不错的马面,练级做任务什么的都很好用。直到80多级,我还只是个普通玩家,花的钱仅仅是点卡钱。但随后不久,我老家那边的好朋友他也想玩梦幻,得知我有号之后,就要跟我一起玩这个号。我自然是乐意的,平时我不玩的时候还有人帮我练级,多好啊。就这么决定了。
然后有一天,哥们儿告诉我,他在野外被人杀了(江南野外是一个民间用来专门解决江湖恩怨的地方,也有人在这欺负小号),他咽不下这口气,要报仇。我说,怎么报。他说,把这个号练成极品,然后杀回去。我:。。。。。他又说,这游戏想玩好,不花钱不行,要不咱俩可以每人出一半的钱,或者梦幻币我来买,你就负责各种任务活动、点卡别断了就行。我说行,就这么着吧。于是我俩开始共同打造我的号。一开始他收梦幻币也是比较谨慎,一百一百地收,毕竟一百块能收1000W梦幻币,够花一阵子,后来随着等级上升以及更极品装备、宝宝的出现,他也是五百五百地收了。好在我大学时生活费还充裕,有时也会收一收。就这样,大半年之后,我的号已经在全区同级别玩家中小有名气了,而且我的职业是医生,平时做任务、节日活动、周日的活动尤其是比武,我还是很受欢迎的。说到这周日活动,这是全体梦幻玩家的大事了,毕竟全服级别的官方活动,每周就这么一次,平时都是玩家自己去做各种任务。在这重要的活动中,比武大会又是重中之重了。呃,也许对RMB玩家而言是这样,这是一个检验你花了多少钱、花的钱有没有用的绝佳机会,也是能诠释“一战成名”这个词的最好时机。但是对于非R玩家,这个活动就只是去打酱油而已了。
不管怎样,在梦幻这个PK机会比较少的游戏里,如此大规模的、正式的切磋机会,大部分人还是比较重视的,不管是谈笑风生也好,陷入苦战也好,PK获胜的感觉总是很爽的。尤其是“武状元”这个称号,足够一个玩家炫耀一个月了。为了这个称号,我跟哥们儿在129级停了好久(110-129是一批次的)之后,终于出山,打造了一身极品装备,带的全是极品宝宝,各种技能该点满的全点满,同级别的高手们也打好招呼了,如果分在一组,就一起组队。结果那次比武,同级别第一封系分到了别的组,成为了我的对手,最后在跟他的队伍决战中遗憾出局,只获得了武榜眼。虽然这个成绩对一般玩家来说已经想都不敢想了,但我们还是想再拼一次,于是决定再停一个月,等下次比武。
老天不负有心人,下个月的比武,我跟同级第一封系分在了一组,同时还有好几个平时熟悉的同级别各门派第一,我们一起组成了一个梦幻队伍,这个队伍可以完虐同级别几乎所有对手。第一场也确实如我想的,就算打到最后一队,也没有苦战很久,基本算是抵抗了一下就搞定了。照这样下去,如果第二场不出意外,我们是优胜就没跑了。但是!万恶的墨菲定律!第二场刚打完一场战斗,我特么掉·线·了!因为我是队长,我一掉线,队伍就散了。等我迅速上线的时候,我们的队员已经在东躲西藏,避免被其他队伍点到。我上线刚刚组回一个队员,就被一个队伍点到了,虽然我们打了很久,但2V5还是不好打,最后打得宝宝都没了,只能含恨出局。我当时气得差点把电脑砸了,之后三天没说话。
哥们儿知道这个结果后,深表遗憾。然后几天之后,突然间,仿佛醍醐灌顶一样,我大彻大悟了,做出了一个让谁都想不到的决定:不玩了,卖号。现在想来,一是因为受打击太大,准备了快一年,没想到是因为掉线而出局,太特么憋屈;二来是我突然觉得,在梦幻上投入的太多了。不论是时间也好,金钱也好,精力也好,真的太多太多了。那时是大三,我所有的课基本都不去上,天天在寝室里玩梦幻。过年回家,也是天天玩梦幻。我突然意识到,梦幻所有的活动,都只是为了把我绑架在电脑前,玩他们的游戏。而我付出了这么多,我得到了什么呢?除了一些称号,虚名,和游戏里的朋友,我什么也没得到。游戏里的一个女生,也是那次比武的队友,她说,她打死也不会卖号,把自己辛苦练起来的号卖给别人玩就像把自己的孩子卖给别人养一样。看,我们对这个游戏的感情如此之深,就跟我们和真正爱过的人分开就不会再爱了一样,我们几乎是活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但是终究还是要面对现实。于是我从此之后,再也不碰任何网游,确切地说,是任何MMORPG。那年,正是2006年。这十年间,出过很多网游,不乏有一些优秀的作品或者是名厂大作,然而,不论画面多好看,情怀多怀旧,招牌多响亮,我都没有再多看一眼,因为我知道,所有的网游都是无底洞,而我,不想再深陷其中。所以,我至今也没玩过《魔兽世界》。所有的网游,都是这样,你花时间,花金钱,最后买来的却只是荒芜的人生,空留一段回忆而已。
现在再回头看,梦幻之所以在当时有那么强的吸引力,是因为它本身做得确实好。无论是作为玩家,还是作为游戏从业人员,我对它的评价都是5星。在各种细节上,梦幻做得十分到位。比如聊天,从石器和魔力学过来的“动作”和文字颜色就不用说了,表情是网易独有的泡泡表情,十分可爱和有趣,常用的表情快捷键,老玩家一看就知道是什么表情,比如#24、#83,除此之外,梦幻和大话一样还有着特殊的“表情语言”,只要输入一些指令,根据当前私聊对象的不同,你就会说出不同的话,可以十分快捷又恰当地表达你现在的心声。这就使得网络聊天不再只是冰冷的文字和表情,两个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人可以光用这些动作、指令就能玩上一整天。所以在梦幻里,跟女玩家组队,去一个风景好的地方挂机聊天简直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也就是说,梦幻能很容易营造出一种轻松的聊天氛围,使得很多玩家宁肯在游戏里挂机聊天。要知道,点卡就是钱,很多人放着免费的QQ不用,宁肯花钱在游戏里聊天,由此可知,梦幻的聊天系统的用户体验有多么棒。有一天我忽然文思泉涌,把梦幻的各种技能、道具、表情、系统揉进到一个幻想的现实生活里,于是一气呵成写出了一篇《一个梦幻西游玩家的一天》,发到官方论坛里,反响还不错。
我还要怀念一下同样是周日活动的科举大赛。如果说比武比的是硬实力,人民币,那么科举比的就是软实力,脑力了。不管你有多少钱,在科举试题面前什么用都没有,这也或多或少体现出了科举的初衷:公平选拔。只要你够资格参赛,哪怕是个屌丝号,也有可能只凭一己之力在全区扬名立万。活动规则就是仨字:选择题。既要对,又要快。对于重在参与的玩家来说,看题再选答案就是了。但对于想要拿名次的玩家来说,这样可不行。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背题库。题库虽然很丰富,涉及面很广,但是,题库终归是题库,答案终归是有数,只要花工夫,没有背不住。在经历了几次活动的锤炼之后,我已经把整个题库都背下来了。后来已经练到题目还没出现完,我扫一眼前几个字,就知道答案是什么。练到这种程度,于是我们区的文状元就顺理成章地归我了。因为这个活动可以开小号参加,所以基本小号也都能拿到名次。最好的一次,全区前20名有我5个号,全区前3有我2个号。那次我拿了状元加探花。就是这么牛。也许有人说,不过是死记硬背而已嘛。确实,就是死记硬背。不过你能背下来的话,你也可以呀。
最后贴一张图,那是2006年的除夕,我在梦幻里过年。最近看完《头号玩家》,深有感触,游戏毕竟只是游戏。过年,还是要跟家人在一起。
番外:当初跟我玩一个号的好哥们儿现在还在玩梦幻。。但是他已经没时间自己玩了,于是找了一个代练的工作室,他只要出钱就行了。过年去他家,他给我看他的各种极品装备。我除了“牛逼”以外也没什么可说的,但我始终觉得,游戏要自己玩才有乐趣。你们说呢。
于是在2007年,我又回归了War3,但是以前的地图例如澄海3C之类已经对我没什么吸引力,我开始玩各种RPG,对战就玩海战地图。那时已经大四了,成绩不好的同学们对自己的未来很是迷茫,干脆自暴自弃地天天玩游戏,我就是其中一个。有一天,我正如往常一样打着海战,隔壁寝室的YJ进来了,他是班上为数不多的经常玩魔兽RPG的人之一。他神秘兮兮地对我说,来,哥给你推荐个地图。
我看了看,这个地图的名字有点意思,DotA ALLSTARS。
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玩这张地图的感受。大概就是,卧槽,这什么玩意儿?
好几十个英雄,卧槽。路线是斜着的,卧槽。装备和技能好复杂,卧槽。出门被小兵打几下就死了,卧槽……
总之我以前从来没玩过这样的地图。之前玩过英雄最多的地图也就是20来个英雄,这尼玛好几十个。澄海是横着打,海战是竖着打,这尼玛是左下到右上,斜着打。我一开始连路都不知道往哪走。装备分消耗道具、基础装备、中级合成装备、高级合成装备,我光看装备就看了尼玛10分钟还没看明白。出门去打对面英雄一下,对面小兵全来打我,然后他打了我一下,我挂了。我当时用现在的话说,脸上就是一个大写的蒙圈。
好在有YJ带着我,他教我新手用什么英雄,出门带什么装备,怎么加点,怎么对线,怎么合装备。于是我知道了,不是所有的智力英雄都是法师,就如同不是所有的力量英雄都是战士;出门撑属性比出鞋子更有用;出装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对面出的装备,决定自己要出的装备……在我上手之后,我俩开始天天一起开黑。那时他的口头禅就是:“来,让哥带你进入DotA精彩世界。”
话说“开黑”这个词的由来,就是起源于War3的对战。拿2V2举例,能即时互相交流的一方比起只能打字交流的路人一方来说,信息上的优势实在是巨大。在我俩开黑的日子,总能听见他在隔壁喊:“晕他!”“上上上!”“闪闪闪!”这一类激情澎湃的指挥。于是渐渐地,我们寝室和他们寝室会玩魔兽的人都对这个地图产生了好奇,开始加入进来,5人黑店在浩方上血虐路人。
我刚接触DotA的版本是6.43。很快地,经过几次更新之后,升到了6.48b版本。这个版本是我真正认识DotA、享受DotA乐趣的版本,也是到现在为止,我都认为是DotA最好玩的版本——没有之一。现在的版本更趋向于多面性、平衡性,这样很好,但是如果单论游戏性,后面的版本并不能与6.48相提并论,6.48不平衡,但是好玩,就是这样。
好玩在哪里?只是因为一个道具。玩过DotA的都知道,这个道具到现在仍然是神器。然而在当时,它是神器中的神器。神到什么程度?除了不需要出它的英雄,和不能带它的英雄。剩下不论什么英雄,出这个都没错。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逃脱匕首,人称“跳刀”。
现在玩LOL的同学基本必带一个技能叫闪现。距离450左右,CD300秒。450距离什么概念?也就三个身位多一点。CD300秒什么概念?5分钟才能用一次。就这样的属性,依然是召唤师必带的技能首选。再看6.48的跳刀:距离:1200。CD:25秒。。。
这什么概念?!你在线上补兵补得正嗨皮,我从你屏幕外面跳过来一套技能带走你再跳走。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哦不对,你知道你怎么死的,但是你无能为力。
这个道具是如此变态,再加上国外战队对DotA打法的开发日趋成熟,大神们纷纷把这个道具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在当时的比赛视频里,各种跳刀秀秀得飞起,所以造成了大家人手一把跳刀。这个时代的比赛有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观赏性——你跳我也跳,大家跳才是真的跳。所以在视频里常常见到这样的景象:几个英雄突然“咻咻咻”从天而降,一套技能连招收割敌方人头,然后再“咻咻咻”潇洒离去;但是不要以为GANK就这么容易,你只要一套技能控不死我,我也可以随时跳走逃跑,而且有可能再跳回来甩你个技能反杀你。所以在那个时代,玩法不是以对线为主,因为除了泉水,线上根本没有安全的地方。哪怕你在塔下,依然可以跳过来扛塔强杀你再跳走。当时的战术思想就是:既然打钱没什么用了,我们就去GANK吧,只要把对面杀成狗,我们就是神。以Vigoss、Loda为代表的一代GANK大神们就是带着这样的思想,引领起了全民GANK的潮流,以致于后人把6.48时代称为“全民GANK时代”。
在后续的版本中,跳刀被改来改去,全民GANK的时代再也不复存在,但这也说明DotA的平衡性和稳定性日趋成熟,新英雄和新装备也层出不穷,围绕着这些变化也产生了或者消失了一些战术,但是核心玩法没有变,DotA在全球范围内变得越来越火,也被越来越多的国内玩家所了解。对于新手玩家来说,DotA虽然复杂,但是用户体验还算友好,因为有人开发出了带AI的版本,如果菜鸟们不想被虐,可以先打打电脑AI练兵。而且打AI其实也是蛮有意思的,因为敌方AI相当于神一样的对手,我方AI却相当于猪一样的队友,如果带着4个AI打同难度的5个AI,那基本会打得很吃力,这也是锻炼玩家的一个方法。那时的我沉迷DotA就沉迷到,在学校有网的时候就开黑,回家没网的时候就打AI,有时被我方AI气得拍桌子骂,我爸都很好奇我在干嘛。总之是天天DotA。
后来工作了,没那么多时间玩了,当时的同事们也对DotA并不了解,想培养他们吧,本来一起去网吧玩的时间就不多,大家也不愿把时间花费在学习一个复杂的游戏上。于是渐渐地,我也玩得少了,只是每次DotA有版本更新,去看看更新日志而已,就这样,逐渐退出了江湖。
现在想想,DotA的魅力之所以这样大,完全是因为它独特的游戏机制,几十个、上百个英雄中挑出10个捉对厮杀,使得几乎每次游戏都不一样,且不说每次的英雄都不一样,就算10个英雄一样,根据对线、出装备、操作的不同,两局游戏也决不可能产生一样的游戏体验,所以,“每一次都是未知的、崭新的体验”,应该就是DotA的吸引力所在了。从DotA以后,各种模仿或者借鉴DotA的游戏层出不穷,它们一起定义了一个新的游戏类型:MOBA。
关于游戏,我其实还有很多想说的,但是篇幅所限,就不再发表感慨了。总之,从小喜欢玩游戏的我如今成为了一名游戏开发者,有时会不禁感叹这是机缘巧合,还是宿命如此?每当我看着各直播平台上直播各种游戏的人,就觉得很羡慕,他们在玩喜欢玩的游戏的同时还能赚钱,多好呀,既得到了快乐,又能靠这个养活自己。想想我们小时候玩游戏的时候,要么就是偷偷摸摸的,要么就是被严格限制,因为在以前,电子游戏可是被称作“电子海洛因”,是玩物丧志的代表,不务正业的象征。哎,真的是时代不同啦。
现在的年轻人们啊,你们生在了一个好时代,但也错过了一个好时代。前几天我还在风色幻想贴吧里大发感慨:现在随时可以玩的游戏很多。但现在可以玩的好游戏如此之多,早已找不回当初在一堆盗版光盘里发现风1,回到家玩起来如获至宝的感觉了。现在的年轻人也不会有这种感觉了,在相同的岁数,他们的选择比我多多了,风1已经对他们没有丝毫吸引力,但对当时的我,就是神作。
就是这样,小时候能拥有一个变形金刚就觉得幸福得要上天,现在的孩子给他们一堆变形金刚他们也不会多高兴。物质世界如此,精神世界也是如此。我很庆幸我赶上了电子游戏的最初发展阶段,那是一个单纯、快乐的年代,那些伴着我一路成长的游戏,还有那些租卡带、淘光盘、买点卡的日子,我会永远怀念它们。最后,作为一个游戏开发者,我由衷希望,祝所有的游戏开发者们都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做出自己心目中最想做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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